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琴铭创意雕刻实训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5-11-24


一、项目编号:FJGC-FS-2025-230

二、项目名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琴铭创意雕刻实训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宇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天水路6(原天水路北侧)利嘉海峡商业城(二区)6A#2130店面

中标(成交)金额:9.684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

1-1

福州宇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雕刻台、雕刻专业地垫、工位设备运行保障系统、净化集中处理系统、集尘降噪系统、工位健康防护连接器

定制

定制

26套、1项、1项、26位、1套、26

2350511870001801452217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钱红、沈洁梅、刘贞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成交服务收费的标准(按收费标准的80%计取):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3)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a.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b.成交的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162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1.1供应商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1.2供应商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0591-83393310)、负责人(吴晓、陈云/0591-833933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学院路8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0591-38268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

联系人及电话:张林丽/0591-8339331083393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 话:0591-8339331083393312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24


附件:
打印】 【关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