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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楼4层报告厅电子屏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1-07

3号楼4层报告厅电子屏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FJGC-ZB-G-2025-162-1(招标编号:FJGC-ZB-G-2025-162-1)

二、项目名称:3号楼4层报告厅电子屏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创想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桂山庄七弄15号502室      

中标(成交)金额:59.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投标报价(元)

1

福建省创想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LED显示屏

UM1.25等

1批

598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80%。

注:按照以上收费标准计算不足捌仟元(¥8000元)的,按照捌仟元(¥8000元)收取;按照以上收费标准计算超过捌仟元(¥8000元)的按照实际计算的金额收取。

24.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a.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b.中标的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764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0日止。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审查

1.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项目经理:经办人(林锦芬、陈云、丁成宗/0591-83393306)、负责人(吴晓君、黄丽婷、游莲钦/0591-833933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福建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611号

联系方式:黄工/0591-87915840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林锦芬/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锦芬   

电话: 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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