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VR现场勘查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 称:5GVR现场勘查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350001]FJGC[TP]202301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应俊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23年11月1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5GVR现场勘查改造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1、谈判文件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现更正为“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删除谈判文件中“6.2特定条件:采购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的内容。
3、谈判文件中“三、最低评审价法和成交候选人推荐”“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增加以下内容:
项目 |
适用对象 |
比例 |
描述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供应商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15.00% |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评标项目第(一)条第3点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评标项目第(一)条第3点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不予价格扣除。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谈判文件相关附件),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谈判小组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的扣除的规定见“A、修改事项:”(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的扣除: |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1-13 至 2023-11-16
现更正为:2023-11-13 至 2023-11-21
5、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4:30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1号开标室
现更正: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30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2号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项目经理:经办人(陈云、陈长秋、吴国泷/0591-83393310)、负责人(吴晓君、李水清、应俊、刘东宏、唐丽玉/0591-83393301)。
2、上述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涉及地方均作相应变更。
3、其余不变,本更正公告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执行。
4、本次更正内容有修改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需要重新通过投标客户端制作首次响应文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警察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10761918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云、应俊/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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