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集中采购目录内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  补充公告

武夷山国家公园资源管护购买服务采购项目修改公告

    2022-05-19

武夷山国家公园资源管护购买服务采购项目修改公告

项目名称:武夷山国家公园资源管护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GC[GK]202201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05

原公告项目名称:武夷山国家公园资源管护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fujian.gov.cn)

三、修改事项、内容:

3.1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③商务项”关于“9.自主创新能力:投标人在服务与本项目相类似工作中,具备自主创新能力,有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得0.5,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满分1分。”的内容。

3.2《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②技术项”关于“15.细微偏差情况”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细微偏差情形的内容,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存在细微偏差的,得1.5分;认定有细微偏差的,每一项扣0.5分。”,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细微偏差情形的内容,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存在细微偏差的,得2.5分;认定有细微偏差的,每一项扣0.5分。”。

3.3 《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④加分项”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的“评标分值6.08” 修改为“评标分值6.16”。

3.4其余不变,本修改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5《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规定“(1)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 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鉴于上述修改的内容不属于对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且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予延长。


四、其它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武夷山国家公园执法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迎宾路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颖/0599-5305602

采购代 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 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

采购代 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秀鸿/0591-83393306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519

附件:
打印】 【关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