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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警务云三期项目(2)公开招标公告

    2020-08-05


 

项目概况

福建省公安厅警务云三期项目(2)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828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FJGC[GK]2020033

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警务云三期项目(2

预算金额:1591.14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91.14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

1-1

C02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

智慧新民生工程主要包括:a、建设全省网上服务集群a.1以“福建公安智慧新民生工程”为全省公安政务服务总门户,实现全省建设标准化、服务功能规范化、业务协同一体化,充分扩大服务空间、释放服务潜能、倍增服务效能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5150000

2-1

C02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

指尖侦办:指尖侦办是根据刑侦研判实战应用的需要,以现有的福建刑专系统为业务支撑,以警综案件信息为主线,进行从案到人、从人到案的信息构建,结合福建移动警务系统,建设刑事案件侦查、线索采集推送、专案会商联络、个人工作统计、成效管理、系统管理等贴近实战的刑专移动应用功能,利用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为基层侦查民警外出办案时,在移动场景下提供案件侦办信息支撑服务,推动刑专系统与移动警务系统的融合,进一步提高移动警务终端在侦查部门应用效能,提高侦查办案的效率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084700

3-1

C02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

禁毒智能管控设备管理:1.1荧光免疫设备管理,管理可接入的荧光免疫检测设备(可用于25种以上芬太尼类物质和毛发检测),未纳入管理的设备不能登录到云平台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961100

4-1

C02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

视频卡点:在省内重点查缉站,依托已有的公安网卡点汇聚平台和各视频卡点进行对接,实现视频的调用、查看、互动等功能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137100

5-1

C02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

建设任务 (1)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库部分:应用大数据技术,整合被监管人员数据、监所基础数据、网上巡查督导数据、外部资源数据等数据资源,重新构建监所管理综合数据库,为数据挖掘提供基础支撑,并实现与部监管局的数据对接和信息数据互联互通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952900

6-1

C02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

监所综合数据库建设:(1)依托于省级综合数据库、将监所监控视频信息、各类设施设备告警信息与各类管理信息有效结合形成业务管理逻辑数据,实现管理数据与智能化设备告警数据关联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442000

7-1

C02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

网上督察门户升级改造:通过对网上督察门户的升级改造,实现全警种覆盖、系统兼容性升级、重点信息推送和会议系统的升级,达到本系统内所有工作一键登入、一站式办理的目标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1836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一: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根据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完成需求调研,并输出《用户需求规格说明书》,并在三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及初验收。20天内无法提交的《用户需求规格说明书》,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不授予合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违约责任。

合同包二: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项目的软件设计、开发、实施部署和初验,12个月内完成项目试运行、合同验收(厅内验收)等工作,合同验收(厅内验收)通过后进入维护期。

合同包三:第一阶段: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通过初验,按照要求实现有关功能,并实现试点应用。第二阶段:自第一阶段完成之日开始计算,试运行3个月后方可提交合同验收,在初验收结束后9个月内需完成合同验收。第三阶段:合同验收结束后,进入项目维护期。

合同包四:第一阶段: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通过初验,按照要求实现有关功能,并实现试点应用。第二阶段:自第一阶段完成之日开始计算,试运行3个月后方可提交合同验收,在初验收结束后9个月内需完成合同验收。第三阶段:合同验收结束后,进入项目维护期。

合同包五: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合同包六:中标人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180个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工作日程安排表(内容至少包括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第三方检测(若有)、验收、技术培训等),并提交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开始严格按照日程表执行。

合同包七:第一阶段,开发实施阶段:中标人需要在签订合同后10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功能的设计、开发和部署,并具备在指定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应用的条件,满足试点工作要求。第二阶段,试运行阶段:系统在初验收通过后进行3个月的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对系统功能进一步的完善,并逐步推广到全省使用。第三阶段,合同验收和维护阶段:在试运行结束并达到项目建设要求后,进行项目的合同终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的政府采购政策。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805日 至2020082009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1:59:59,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828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K-省公安厅-GK-202006-B0272-IDN

2、项目负责人:吴晓君/0591-83393301

3、项目经办人: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建省公安厅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

联系方式:黄警官/0591-87093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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