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集中采购目录内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  招标公告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血药浓度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7-15


项目概况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血药浓度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80714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FJGC[GK]2020046

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血药浓度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5.7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5.7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

1-1

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台)

1、试剂位≥26个,试剂盘带有冷却功能,温度控制在8-12 2、试剂针带预热装置,液位探测功能;运行中,可随时添加试剂 3、运行中,可连续进样和随机进样,样本针带液位探测功能(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400000

2-1

A032019-体外循环设备

血液透析机

10(台)

1、标准配置动脉压、静脉压、电导度、空气、温度、跨膜压监测和漏血监测。 2、配有透析充分性监测装置。 3、消毒方式可用化学消毒、热消毒、化学加热消毒(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557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 12(4)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 1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精神,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其他政策: ①《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③《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包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明细: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描述: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描述: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4)明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描述:无。

    (5)明细:其它资格条件;描述: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相关标准。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相关标准是指:(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715日至2020080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1:59:59,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80714: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K-RMH-GK-202007-B0219-IDN

2、项目负责人:吴晓君/0591-83393301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

联系方式:0591-83941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电 话:0591-8339330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00715

                   

附件:
打印】 【关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