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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高效液相色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3-01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医科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医科大学高效液相色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高效液相色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GC[GK]20180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萍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

联系方式:汪晓军/0591-228625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萍/0591-8339330683393307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1

1-1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实验

4

应用范围:广泛用于制药、食品、生物等行业的研发及各种常规分析及半制备。(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

2-1

虚拟仿真教学示范中心平台

实验

1

首页:中心门户网站首页。部分展示虚拟仿真中心信息,管理员可以通过门户网站管理平台实时更新相关信息;(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

3-1

静脉药品配送中心虚拟仿真教学系统

实验

1

环境检查岗位有:检查空调净化系统,检查药品状态,检查营养配制区域,检查抗生素配制区域。(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

4-1

超声波清洗机

实验

1

数显设定超声清洗时间;工作时间倒计时显示;(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2

氮吹仪

1

4-3

离心机

1

4-4

集热式磁力搅拌水浴锅

20

4-5

电热恒温烘箱

1

4-6

玻璃恒温水槽

7

4-7

超级恒温水槽

7

4-8

氧弹量热仪

3

4-9

电泳仪

6

4-10

数字式电子电位差仪

10

4-11

压片机

2

4-12

循环水式多用真空泵

12

4-13

加热磁力搅拌器

4

4-14

移液器(枪)

4

4-15

迷你振荡器

4

4-16

惊厥痛觉交流刺激器

4

4-17

低速大容量离心机

2

4-18

电子天平

10

4-19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30

4-20

荧光分光光度计

5

5

5-1

实验室净化系统

实验

1

彩钢板墙体、吊顶:彩钢板墙体应符合《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技术》。(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因中国政府采购网字数限制,“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点“其他补充事宜”中第3点。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1.59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30123:0020190318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032211:00

 

五、开标时间:2019032211:00

 

六、开标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备案编号:K-YKU-GK-201810-B0280-FJGC

3、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合同包一、二、三、四: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③、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3、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2.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无;

2.6、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告知函》的,视同提供了承诺。※1、若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告知函》,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3、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合同包五: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③、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3、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2.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无;

2.6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告知函》的,视同提供了承诺。※1、若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告知函》,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3、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2.7资格标准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8、资格标准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项目负责人20181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交的社保证明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7]5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78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2、《福建省省 级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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