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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光刻机及本科教学管理系统网络安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18-11-26

项目名 称:福州大学光刻机及本科教学管理系统网络安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3500]FJGC[GK]20181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二、原公告名 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1112

本次变更日期:20181126

原公告项目名 称:福州大学光刻机及本科教学管理系统网络安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正事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120409:00,现延期变更为2018121109:40。原开标时间为:2018120409:00,现延期变更为:2018121109:40

注:上述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地方均作相应变更。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份。

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5-2-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 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2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若本款第点规定方式为,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若本款第点规定方式均为,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2中标人数为1家;

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现场方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财政厅(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 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 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cz.fjzfcg.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 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 理服务费由支付。

(2)其他:无。

     备注

后有表2,请勿遗漏。

现更正为: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5-2-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 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7

12.1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合同包2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合同包一: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合同包二:随机抽取 。

若本款第点规定方式为,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若本款第点规定方式均为,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合同包2中标人数为1家;

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现场方式。

10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1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财政厅(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2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 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 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cz.fjzfcg.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 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3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 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

19.1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公告中各合同包预算价为最高限价,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投标人依法有权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有权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等自身情况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外部因素自主定价。

19.2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9.2.1合同包一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范畴内,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并同时提供所投货物在国家认监委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否则投标无效。

19.2.2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代 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评标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 理机构将记录、打印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文件在资格性检查中将被评标委员会视为无效投标: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

19.2.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19.2.4本项目合同包一未经过进 口产品论证,采购的货物为国内产品,不接受进 口产品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 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些区域仅在关税待遇及贸易管制方面实施不同于我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特殊政策,但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因此,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 口产品。进 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 口产品。

19.2.5无效投标及废标条款: 以下为可能导致无效投标或废标的条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各章节,请各投标人认真查看对照。

(1)投标报价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号19.1条款规定的。

(2)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号19.2条款规定的。

(3)出现评标方法和标准无效投标规定的。

(4)出现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无效投标规定的。

(5)出现第四章投标人须知无效投标规定的。

(6)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标示的内容为负偏离的。

(7)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无效投标规定的。

(8)明显不符合技术和服务要求的为无效响应。

(9)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为无效响应。

19.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第十二条的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 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 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 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9.4质疑与投诉

19.4.1质疑

19.4.1.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第十条规定,供 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 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9.4.1.2供 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9.4.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19.4.2投诉

19.4.2.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 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第二十条规定,供 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19.5合同包一现场勘察:

(1)采购代 理机构不组织现场实地勘察,潜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对于采购人洁净实验室位置、现场环境、管路、隔墙、水电等情况进行了解,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对于安装现场及位置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时,各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今后在施工时存在此原因不再调整。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单位联系人:赖老师 联系电话:13696874011

19.6合同包一样品规定:

(1)样品递交时间:投标人的样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指 定地点,所有样品不得体现投标人的名 称。超过时间送达的样品,样品将被拒绝签收,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2)样品签收工作:采购代 理机构将根据供 应商提供的样品办理样品签收手续,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编号。

(3)要求提供的样品:

1) 空心离子发射枪1套;

2) 数显真空计(带通讯)1台。

(4)投标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 考,若中标人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则采购人可要求退货,采购人可按合同规定进行索赔或将暂停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

19.7合同包一现场测试规定: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需现场测试的产品送到指 定的地点。

(2)要求提供的现场测试产品:空心离子发射枪 演示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演示时间每家不超过5分钟。

(3)投标人现场测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应自备,采购代 理机构只提供适当的硬件条件(如现场测试的场所、带有电源的插头)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现场测试的产品封存保留并作为合同执行和验收的标准。中标人若所提供实物与现场测试的产品不符则采购人可要求退货,采购人可按合同规定进行索赔或将暂停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现场测试的产品相符的货物。

(5)本项目如需复核,评标委员会将不再针对测试内容进行审核。

(6)采购人不得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再次对封存的产品进行测试,并以测试结果作为是否签订合同的依据。

19.8招标代 理服务费

19.8.1招标代 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人根据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 理机构交纳招标代 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19.8.2招标代 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 理机构缴清招标代 理服务费。招标代 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招标代 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帐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19.9无供 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设 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

     备注

后有表2,请勿遗漏。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其他:无。

现更正为:

其他:

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单位负责人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 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 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 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 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现更正为: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 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合同包二: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 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合同包一: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价格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投标人的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 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 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 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 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四、其它补充事宜:

1、上述招标文件中涉及地方均作相应变更。

2、其余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 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大学

地址: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

联系方式:陈老师/0591- 22865917

采购代 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 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

采购代 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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