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长乐高级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长乐高级中学食堂明厨亮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长乐高级中学食堂明厨亮灶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82]FJGC[XJ]2018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长乐高级中学
联系方式:林荣/18050300072
地址:福建省长乐市吴航街道和平街21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云/0591-83393306、83393307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1 |
福建省长乐高级中学食堂明厨亮灶设备采购项目 |
餐饮 |
1批 |
1、不小于200万1/2.7”CMOS ICR红外阵列防油污筒型网络摄像机;2、可拆卸镜头护罩,方便清洗和更换,支持H.265及H.264编码;(详细内容及要求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 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第六章规定提供。
3、供 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的书面声明函”。
5、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告知函》的,视同提供了承诺。※1、若供应商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告知函》,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3、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无。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83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17:00至2018年11月15日18: 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报名。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8年11月20日14: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四、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0日14:3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8年11月12日17:00至2018年11月15日18: 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下载。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询价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询价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询价通知书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询价通知书售价总和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1月20日14:00至2018年11月20日14 :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备案编号:A7-20120-XJ-201811-B0599-IDN。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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