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艾滋病防治科普宣传、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7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G-2026-070
预算金额:45万元
采购包1预算金额:30万元
采购包1最高限价:30万元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品目预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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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艾滋病防治科普宣传 |
1批 |
拍摄制作防艾科普创意宣传片一集,通过时兴的影视创作内容、幽默诙谐的影视手法将艾滋病预防控制、检测发现、随访治疗等专业知识内容分散在不同的影视剧情中,使其具备网络传播热度,将防艾科普知识生动地传达给观看人群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30 |
采购包2预算金额:15万元
采购包2最高限价:15万元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品目预算(万元) |
|
2 |
1 |
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 |
1批 |
舞台租赁:设计搭建舞台(10m*7m*0.6m),提供舞台红地毯(拉绒地毯,厚2.5mm);搭建舞台LED电子屏(P3屏,6m*3m),舞台两侧2块背景(2m*3m);设计制作签名墙桁架及喷绘(550黑底灯布,6m*3m),提供满足演出所需的音响设备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5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一: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90日内完成2026年世界艾滋病日线下宣传活动防艾科普节目表演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中标人应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80日内完成艾滋病防治科普创意宣传片制作和平台发布服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合同包二: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评标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注: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5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8)提供中小企业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交以下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注2: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上述“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第3.1条至第3.6条的相关材料。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26日至2026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7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7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2投诉
2.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fjcdc.com.cn/index)
国诚招标(http://www.fjgczb.com/index.shtml)
4、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5、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黄国森/0591-83393306、83393307) 、负责人(黄丽婷、张秋英/0591-8339330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崇安路38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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