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三中西湖校区无纸化会议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J-2025-264
项目名称:福州三中西湖校区无纸化会议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83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83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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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描述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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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福州三中西湖校区无纸化会议室项目 |
无纸化服务主机搭配管理软件,负责处理会议功能模块、会议主题、参会人员信息、会议议题、投票内容会前信息预设,具有会议各类文件资料的上传分发、人员的权限管理设置、会议信息的实时记录应用功能。产品使用国家密码管理局制定的SM2、SM4国产加密算法,对数据文件进行加密处理,并在传输过程中保持加密状态(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
1项 |
31.83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2.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2.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注:(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提供复印件,不论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均视同有效);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10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8)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谈判文件资格标准中的2.2、2.3、2.4、2.5、2.6条款的相关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谈判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2) 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3) 谈判报价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26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发布公告的媒介
3.1有关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
4、谈判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 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5、企业邮箱:83393301@163.com
6、项目经理:经办人(陈云、唐顺兰、张秀鸿/0591-83393310)、负责人(唐丽玉、刘东宏、蔡丽萍/0591-8339330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43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591-87675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陈云/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电 话: 0591-83393306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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