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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三中西湖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2025-12-19



一、项目编号:FJGC-FS-J-2025-263(招标文件编号:FJGC-FS-J-2025-263)

二、项目名称:福州三中西湖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鼓楼区顺为广告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二环中路18号(原北二环中路北侧,福飞南路东侧)恒力博纳广场(南区)2#1032办公

中标(成交)金额:34.5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数量

总价()

1

福州鼓楼区顺为广告有限公司

总书记有关思政教育讲话精神文化展示展板

顺为定制

1200mm*1800mm(±10mm)等详见响应文件

1

345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米军生、陈扬、钟俏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

(1)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若所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的按3000计取。

(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以下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 1 \* GB3 以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 2 \* GB3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成交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50%

(3)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a.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b.成交的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c.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账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182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审查

1.1供应商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谈判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谈判资格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1.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省智汇广告有限公司提供的样品“品目号:1-45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造型宣传栏小样”不符合谈判文件参数“一体成型空腔ABS弧形连接件等组成”的要求,经谈判小组评议,不符合谈判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形15”的规定,按无效报价处理。

(2)经谈判小组评议,福州乐臣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州昱达暖通工程有限公司、福州马尾区融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福州鼓楼区顺为广告有限公司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价格扣除情况:

(1)福州乐臣装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报价部分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的福州三中西湖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属于(微型企业)”,符合谈判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最后报价为3460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为346000元,经谈判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15%的价格扣除幅度。

(2)福州昱达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在响应文件报价部分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的福州三中西湖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属于(小型企业)”,符合谈判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最后报价为3470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为347000元,经谈判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15%的价格扣除幅度。

(3)福州马尾区融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报价部分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的福州三中西湖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属于(微型企业)”,符合谈判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最后报价为34666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为346660元,经谈判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15%的价格扣除幅度。

(4)福州鼓楼区顺为广告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报价部分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的福州三中西湖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属于(微型企业)”,符合谈判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最后报价为345500元,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为345500元,经谈判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15%的价格扣除幅度。

3、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51219(项目编号:FJGC-FS-J-2025-263)。

4、项目经理:经办人(陈云、唐顺兰、张秀鸿/0591-83393310)、负责人(唐丽玉、刘东宏、蔡丽萍/0591-833933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43

联系方式:陈老师/0591-87675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陈云/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云

电话: 0591-83393306

十、附件

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21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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