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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第三十六中学社会实践租车项目网上结果公告

    2020-11-19
 

1、项目名称:福州第三十六中学社会实践租车项目

2、竞价编号:FJGCWSJJ-FS-2020-192-2

3、采购单位名称:福州第三十六中学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联系人:陈伟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07 传真:0591-83393305

5、网上竞价结果: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福建凤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未提供车辆经交警检验的合格证明,公安部核发的驾驶证及运管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包号

细项

品目名称

技术服务要求

数量

成交单价

成交总价

1

1

社会实践车辆租赁服务

往返路线:从福州三十六中到福清融港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往返。

出发时间:2020.11.30上午8:00(以实际出发时间为准)出发地点:福州第三十六中学到达地点:福清融港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返程时间:返2020.12.4中午14:30(以实际出发时间为准)返程地点:福州第三十六中学。

学生总人数约726人,教师23人,预计租车49座大巴16.

其他要求:

1. 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车辆经交警检验的合格证明;

2. 司机必须按规定持有符合国家要求的两证(公安部核发的驾驶证及运管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

3.费用包含乘车所有人员保险费、过路费、油费等;

4. 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出行路线图,并要求司机严格按照路线图行驶;

5.车辆发生故障等情况时,中标供应商必须马上安排其他合格车辆接送;(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中标供应商须及时与学校协商签订租赁合同。

7、采购人租赁的每辆车辆提供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确保安全。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人承担。驾驶员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车队调度

提供的运行计划提供服务,服从采购人制定的运行计划并作出相应的安排。未经采购人同意,驾驶员不得搭乘他人(非采购人人员)

8、需保持车内设施(如电视、空调、音响、座椅窗帘、窗玻璃等)的完好并正常使用,出发前一周进行车辆维护以及车辆自检、日趟检,每辆车辆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可靠,保证车辆内外卫生、整洁。

16

2200

35200

成交金额合计(大写):叁万伍仟贰佰元整

35,200.00

成交供应商:福建祥和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注: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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