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福建省省内异地缴交道路交通违法罚没相关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福建省省内异地缴交道路交通违法罚没相关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3500]FJGC[DY]2019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833933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120号
联系方式:叶明辉/181069255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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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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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福建省省内异地缴交道路交通违法罚没相关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办公 |
1套 |
该平台具有处理除营运客货车等3类重点车辆外,适用简易程序处理、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上网完成处理和罚款缴纳,并支持省内异地缴费等;(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标的及要求) |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福建省省内异地缴交道路交通违法罚没相关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是基于“福建省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信息平台” (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升级,实现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含各非税代收银行柜面代收系统)”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对接,在全省范围内可异地处理道路违法行为并能在所有非税代收银行窗口缴纳罚款,同时将罚没资金可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管理。 升级改造项目涉及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的收缴、清算缴库以及电子化票据的提供等环节,因此与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系统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对接相互依存、紧密关联,对接专业性强,技术难点多,为保证信息平台持续安全平稳运行、降低风险;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信息平台开发单位对平台的内部架构环境、功能配置和其他相关联的技术完全掌握和熟悉,无论是常态升级、运维还是故障处理等都具有优势,信息平台所缴纳的罚款属政府非税收入,应符合国家相关非税收入收缴规范要求,收缴流程完全依托财政部门非税收缴信息系统进行紧密对接来实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作为非税收入系统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指定的开发运营和运行维护提供商,对系统相当熟悉,能有效保障系统间的相互兼容与衔接。如果由其他公司承建,不利于信息平台的整体优化与运维,不利于信息平台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本次采购内容属于对现有信息平台、非税收入系统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确保与原系统平稳对接,保障生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采购原厂商实施服务;特申请使用单一来源方式对“福建省省内异地缴交道路交通违法罚没相关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采购。
三、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0日09:0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业大厦A区7层)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和协商时间及地点等:
报名时间:2019年02月12日15:30至2019年02月15日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
2、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2月20日08:30至2019年02月20日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协商时间:2019年02月20日09:00
协商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3、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2)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供 应商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告知函》的,视同提供了承诺。※1、若供 应商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告知函》,查询结果表明供应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若从检察机关指 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 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响应无效。3、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3.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4、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六、预算金额:57万元(人民币)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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