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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节水灌溉与水土保持实训基地建设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12-21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节水灌溉与水土保持实训基地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节水灌溉与水土保持实训基地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3500]FJGC[GK]201808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汉铭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10833933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298

联系方式:黄老师/0598-88238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汉铭/0591-8339331083393312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1

1-1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节水灌溉与水土保持实训基地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教学

1

负责上述范围所属绿地的树木、花灌木(含地被)、绿篱和草坪的浇灌排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造型、树木修剪整形、中耕除草、树穴硬化破除清理、树穴围堰、乔灌木分离沟、植物补植、树木扶正、抗台防汛工作(灾后扶正清理任务等)、树木防冻保湿、树木涂白、树皮损伤修复。(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3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2.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无。

2.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告知函: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2.7投标人须具有施工承包资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8投标人须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9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专业资格证书;是指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备查。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3.9875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122120:0020190107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011109:00

五、开标时间:2019011109:00

六、开标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备案编号:K-SLDLU-GK-201809-B1128-IDN

3、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价为939875元,最高限价为807997元,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投标人依法有权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有权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等自身情况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外部因素自主定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2) 《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

(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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